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NC*** | 2024-09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