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DP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