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82*** | 2024-11-11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A82*** | 2024-07-23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A82*** | 2024-08-0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