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Z9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,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