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L3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