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06*** | 2024-09-11 | 駕駛機動車手持使用電話、電子設備的 | 300 | 2 |
粵B06*** | 2024-09-04 | 駕駛機動車手持使用電話、電子設備的 | 3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