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L2*** | 2024-09-2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HQZ*** | 2024-07-0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