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6T*** | 2024-09-17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