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KJ0***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