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F21*** | 2024-10-2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F21*** | 2024-09-28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F21*** | 2024-11-22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