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F21*** | 2024-08-15 | 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100 | 未知 |
魯B1M*** | 2024-07-08 | 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100 | 未知 |
魯F21*** | 2024-10-23 | 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