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66*** | 2024-09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