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69*** | 2024-07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E1F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E5Y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