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33*** | 2024-07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