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N9*** | 2024-11-02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鄂FN9*** | 2024-12-1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