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5***5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