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JD2***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