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31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B31***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