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7***8 | 2024-10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蘇A·7***8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