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A·A***6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皖A·P***8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