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A·B***6 | 2024-11-21 | 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 | 100 | 未知 |
皖A·9***D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皖A·9***D | 2024-07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