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8***J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蘇E·6***9 | 2024-07-1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蘇A·5***2 | 2024-12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