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M82*** | 2024-07-31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浙B9Z*** | 2024-10-2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