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4***7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