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K95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