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N2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07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N2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