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3Z*** | 2024-08-29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