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70*** | 2024-09-21 | 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浙E70*** | 2024-12-24 | 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