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H9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