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06*** | 2024-09-20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