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BS9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