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E44***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者雖在現(xiàn)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