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C2E*** | 2024-07-26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