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7Q*** | 2024-11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