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2M*** | 2024-12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滬C2M*** | 2024-12-1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