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86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□停放 □臨時停車且 □駕駛人不在現場 □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