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JQ2***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K78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