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RZ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