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A80*** | 2024-08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