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99*** | 2024-07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5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