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17*** | 2024-09-01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