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JLM*** | 2024-09-06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吉JLM*** | 2024-10-06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