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A0*** | 2024-08-08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