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A0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