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B1*** | 2024-10-21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