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5F***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