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0F*** | 2024-11-0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