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D3*** | 2024-12-1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