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36*** | 2024-10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