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KHP*** | 2024-07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鄂KHP*** | 2024-07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